纨绔世子妃_第九十四章 噬魂禁术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九十四章 噬魂禁术 (第2/5页)

眼,夜天煜没阻止,他走过来给赵可菡把脉。半响后,他放开手,对夜天煜摇摇头。

    ??“你别告诉我你看不出来?”夜天煜脸色深沉。

    ??“是看不出来!”夜轻染摇头。

    ??“容枫,你来给她看!”夜天煜看向容枫。

    ??容景走上前,给赵可菡把脉,片刻后,也对夜天煜摇摇头,“枫也看不出来。”

    ??“这可奇了!你们三人医术高超,居然都看不出来。难道是世间什么最要命的剧毒不成?”夜天煜不知是惊得,还是气得,语气怒而颤。

    ??“容枫,你去找容景来!”云浅月看了夜天煜一眼,对容枫道。

    ??容枫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夜轻染看了从被夜天煜从喜堂上抱回来就躺在床上咬着牙一声不吭的赵可菡一眼,也退了出去。

    ??“都出去!”夜天煜猛地一挥手,房中的丫鬟喜婆都人人噤声,退出了房间。

    ??不多时,房间只剩下了夜天煜和床上躺着的赵可菡,以及云浅月。

    ??云浅月见赵可菡的唇都咬破了,这么片刻的功夫,她所躺的床上已经一床血。她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递到赵可菡嘴边,对她轻声道:“先将这个吃了!”

    ??赵可菡困难地张开嘴,将药丸吞下,之后又痛苦地合上。

    ??“月妹妹,你知道的对不对?夜轻染和容枫也知道怎么回事儿,所以不说对不对?”夜天煜紧紧盯着云浅月。

    ??云浅月摇头,“我是真不知道!”

    ??“不是紫草?不是上次和秦玉凝一样沾染了紫草?”夜天煜不相信地看着云浅月。

    ??“不是!秦玉凝的血沾染了紫草是紫色的,而她的不是,她流出的血鲜红。”云浅月摇头。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夜天煜懊恼地震怒。

    ??“我给她吃了一颗护心的药,我不知道情况,不敢胡乱开方子给她诊治,等容景来吧!”云浅月安抚地看着夜天煜,“你先别慌。赵姐姐何等的疼,一声都不吭?你慌什么?”

    ??夜天煜看向赵可菡,赵可菡对他勉强一笑,声音虚弱,“别急,有月妹妹在,一会儿景世子来,景世子医术冠绝……我会无事的……”

    ??“孩子……你……怎么会有了孩子?”夜天煜上前一步,伸手握住赵可菡的手。

    ??赵可菡摇摇头,“我也不知,这几日身子的确不舒服,我以为是要大婚了太紧张,吃不下东西,却没想到……天煜,若是我早知道的话,小心一些也许就不会沾染了什么东西。对……不起……”

    ??“别说对不起,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这些日子只忙大婚了,没注意你身体居然不适,也没有请太医,我……”夜天煜后悔自责地看着赵可菡。

    ??“不怪你,你已经给了我最好的了。”赵可菡摇摇头。

    ??夜天煜还要再说什么,云浅月打断他道:“你现在自责也无用!孩子以后还会有,赵姐姐的身体重要。”

    ??“对,你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菡儿,你一定要好好的,不能有事儿,也不准有事儿!我如今只剩下你了。”夜天煜将脸埋在赵可菡手心。

    ??赵可菡咬着牙点点头,坚定地道:“我不会有事儿的!”

    ??云浅月不再说话,转过身不再看二人,大喜之日变大悲,也不过如此!

    ??房中静静,再无人言声,只听闻赵可菡细微压抑的痛苦呼吸。

    ??大约过了两三盏茶功夫,外面有脚步声走来,虽然步履极快,但也是极其优雅。

    ??云浅月向门口看去,只见容景走来,身后跟着容枫,二人很快就进了房间,夜天煜闻声立即站起身,看向容景,急迫地道:“景世子,你快过来看看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容景点点头,缓步来到床前,从袖中甩出一根细线系在了赵可菡的手腕上。

    ??云浅月也回转身看着他。

    ??夜天煜更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容景。

    ??容景一直神色平静,过了半响,将丝线撤回,对盯着他的夜天煜道:“是南疆咒术!”

    ??“什么?”夜天煜面色一寒。

    ??“的确是南疆咒术!”容景淡淡道:“而且是南疆的禁术噬魂术。”

    ??“怎么会这样?”夜天煜眸光凌厉。

    ??“她一直与我在一起,怎么才会中了这个?”云浅月也看向容景,她刚刚给赵可菡把脉,什么也把不出来,就怀疑是南疆的咒术。夜轻染和容枫也和她一样,她心中便有几分心思,如今容景来到确认,他说是噬魂术,那就是噬魂术了。

    ??“噬魂术要有魂引,才能噬魂。四皇子侧妃的噬魂术是在三日前中的。她中了魂引,今日有人在暗中催动噬魂术,她才发作。”容景缓缓道。

    ??“三日前?”夜天煜看向赵可菡,问道:“菡儿,三日前你做了什么?”

    ??赵可菡额头有大滴的汗滑落,她痛苦地摇摇头。

    ??“先别问她了!容景,救人要紧!”云浅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